搜狐焦點網最新消息: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就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聯合發布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違規使用將被責令退出;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責任制。